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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的通知

陕知发〔2021〕47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陕发〔2021〕12号),加快我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高价值专利,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陕西省知识产权局2021年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方案》,现启动第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1.我省确定的23个重点产业链:数控机床、光子、航空、重卡、生物医药、钛及钛合金、新型显示、集成电路、太阳能光伏、输变电装备、乳制品、民用无人机、氢能、增材制造、钢铁深加工、乘用车(新能源)、物联网、富硒食品、煤制烯烃(芳烃)深加工、铝镁深加工、陶瓷基复合材料、智能终端、传感器等。

2.战略性新兴产业。

3.我省重点攻关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在陕西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以上申报单位也可作为项目牵头单位,与产业链上下游或申报技术领域相关联的省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省内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申报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和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相关技术领域技术研发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具有较强的协同创新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2.具有良好的专利工作基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所属技术领域主要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我省确定的23个重点产业链相关技术领域,数量原则上不少于50件。

3.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名单;非正常专利申请较多且未整改到位的单位不得作为申报单位或联合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给予优先支持:

1.企业、科研院所应已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第三方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或2018年1月1日后通过省验收;科研院所通过《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0-2016)第三方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或2018年1月1日后通过省验收。

2.获得中国专利奖或陕西省专利奖。

3.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

4.拥有与所申报项目技术领域相关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研发中心等。

三、支持方式

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为3年,连续支持金额3年不超过20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高价值专利培育合同书的要求,落实自筹资金等实施条件,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定期提交项目执行进展、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等,接受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的验收与监督。年度验收不合格项目不予补助,项目终止。

四、项目任务

1.建立完善组织管理体系。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完善组织体系和保障体系,制定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方案,建立完善高价值专利培育全流程管理制度。

2.加强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梳理产业链专利布局情况,形成现有高价值专利目录,加强高价值专利全生命周期管理,锻造优势长板,补齐弱项短板,培育高价值专利。

3.开展高价值专利布局。跟踪产业重点投资项目、重点攻关方向和重点研发团队,做好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开展标准必要专利研究布局,挖掘高价值专利。

4.促进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加强高价值专利信息利用,推动高价值专利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转移转化,推动产业链融通发展。

5.发挥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效应。巩固和完善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及时归纳总结高价值专利培育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形成高价值专利培育陕西模式,带动产业领域创新主体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

五、项目目标

1.在实施期内,产出一批高质量专利(申请)和专利组合,相关领域发明专利申请、有海外同族的发明专利申请及PCT专利申请合计增幅不低于40%。

2.形成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报告,包括含专利生命周期的高价值专利目录、产业高价值专利布局情况、培育方向等内容。

3.专利(申请)转化实施效益明显,企业专利产品在国内同类产品市场的占有率进一步提升。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内容一致,存于U盘或光盘中。申报材料包括:

1.《陕西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证书(或最新认证缴费票据,或省验收证书)、申报单位知识产权方面的资质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知识产权状况证明材料。有效发明专利清单、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件和管理人员资质证明、专利奖证明文件等;

4.《陕西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申报书》中其它需证明材料。

七、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将项目申报材料纸件和电子件提交所在地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见《各市(区)工作联系方式》(附件3)。

2.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报《陕西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将项目组织申报情况于2021年9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省知识产权局。同时将征集到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省知识产权局,电子件发送至SXZLGLC@126.COM。

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组织做好本次项目征集工作。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限完成项目资料上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陕西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申报书.docx

2.陕西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3.各市(区)工作联系方式.docx

联系人: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蔺朝阳 029-63916862

刘诗雨 029-63916860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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