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Press center
|
关于转发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西安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专利快速预审主体备案的通知时间:2018-12-17 各区县、开发区知识产权(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中国(西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将面向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开展专利申请、专利复审和无效以及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快速预审服务,全方位为创新主体提供快速协同保护服务,大幅缩减创新主体的授权、维权周期。为确保保护中心工作顺利展开,能更好的服务于西安地区企事业单位,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审主体备案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受理条件 (一)备案主体为注册或登记地在西安市辖区(含西咸新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备案主体应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智能制造装备、机器人及智能硬件、航空航天、先进轨道交通、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新能源汽车领域)。 申请备案的事业单位应与西安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许可备案或专利转让备案等)。 (三)备案主体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未来三年内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有持续的技术创新及专利申请需求。 (四)备案主体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优先支持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第三方认证的申请单位;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申请单位;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项的申请单位;遭受侵权发生率高、维权成功率高的申请单位。 (五)备案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非正常专利申请。 二、备案所需材料 (一)专利快速预审主体备案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近三年发明专利电子清单(包括申请清单、授权清单、有效专利清单,写明申请号、申请人、申请日即可)。 (四)2018年度汇算清缴表。 (五)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贯标认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利奖等相关证书,承担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项目的合同书,专利维权、事业单位与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三、备案受理流程 (一)电子版受理 受理时间:2018年12月17日—2019年1月31日 提交内容:上述备案材料第1—3项(无须加盖公章) 提交方式:材料以“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形式命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xian_ippc@163.com。 (二)纸质版受理 受理时间:2019年2月11日—2019年2月22日 提交内容:上述备案材料第1—5项(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受理方式:所在区县、开发区知识产权(科技)主管部门受理并集中推荐,附推荐清单(附件2),提交至北大街118号宏府大厦B座903。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利军 联系电话:029—87209505 QQ群:887163813 |